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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市物价局、市供暖办负责同志就供暖价格调整有关问题答记者问

发表于2016-06-01

近期,供暖价格的调整受到百姓关注。市民对调整供暖价格的呼声越来越高。10月10日,就供暖价格调整有关问题,市物价局、市供暖办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。

问:近期,我市供暖价格会不会调整?

答:调整供暖价格是市物价局目前重要的工作之一。由于近年来煤炭价格下行,供暖成本发生变化。依据省物价局、省住建厅9月24日下发《关于加快推进煤热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》,市物价局立即向市政府呈报《关于推进我市煤热价格联动工作的报告》,提出具体工作意见。裴伟东市长、曹颖副市长做出批示,同意市物价局上报的调整供暖价格意见。市物价局会同市城建局于10月8日到辽宁沈煤红阳热电有限公司,传达精神,交代工作,现在已启动供暖价格调整程序。

问:供暖价格定价权限和调整程序是怎样的?

答:城市供暖价格定价权限属于市政府,按照价格调整程序,要进行以下几项工作:1、进驻供暖企业开展成本监审工作,对供暖企业生产成本、期间费用、耗煤成本占总成本比例变化等进行测算、审核,形成监审结论报告。2、根据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组织召开听证会,征求各方面的意见。3、依据成本监审结论,在认真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,参照省内各市做法,提出拟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后执行。

问:此次供暖价格调整什么时间开始实施?

答:目前,供暖价格调整工作正在进行中,价格调整有严格的程序要求,需要进行成本监审、召开听证会、报市政府批准等。

市物价局将全力以赴做好供暖价格调整工作,希望广大消费者理解并给予支持。虽然供暖价格调整工作周期较长,但是不会影响今冬的供暖,消费者应在供暖期前按照现行的供暖价格缴纳取暖费,确保马上到来的供暖期正常供热。

调整后的新价格,拟从2015至2016年供暖期开始执行,下调的差额部分在2016至2017年供暖期一并处理。即:下一个供暖期按下调后价格执行的同时,对上一供暖期多缴纳的差额部分予以抵扣。

问:目前省内各市调价的动态及进度?

答:供暖价格调整工作省内各市均在进行中,除沈阳、大连稍快外,我市与其他各市进度基本相同。


发表于2016-06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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